1)护照:半年失效期的护照原件,如有旧护照则一并带去。需要护照有足够空白签证页。
2)照片;两张两寸白底彩色照片,必须与提交给移民局的照片一致。
3)营业执照;如果你的工作单位有营业执照,请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盖有单位公章)和译文(须经正规翻译公司翻译)一同带去。如果没有营业执照,则必须提供经税务部门批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盖有部门公章)和译文。
4)公司派遣信;携带英文的派遣信原件和复印件,信中必须予以说明的工作职责、在波停留期限、回国后工作安排、所需在生活费用,此信必须加盖公章。
5)劳动合同;如有,请携带中英文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。
6)境外派員合同;如接受语言培训的申请人赴波系接受英语或其他外语培训,应携带境外派遣单位和我外交部批准的派員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。
7)其它;如能证明你综合经济能力的文件皆应一并带往波兰。如自有房产或车辆或存款单及其他投资文件等。